内部规章制度
房间使用规定
入住与退房
酒店有权拒绝接待着装不整洁、不端庄、行为喧哗、粗鲁、醉酒、或有违公序良俗及公共秩序的客人。
任何希望在酒店住宿的人,必须向酒店表明其身份、年龄及随行人员的信息。未经酒店允许,客人不得将陌生人带入客房(根据1936年10月28日警察署长条例及1940年2月1日第9条修订)。同样,客人不得超过房间规定的最大入住人数(每间房最多两人)。
若违反此规定,酒店有权按照超出人数的标准房价向责任客人收费,无论其在场与否,费用将从登记时提供的银行卡中扣除。
除非酒店另有安排,客人不得要求在15:00之前入住。夜间租期至次日12:00结束,无论客人何时抵达。
酒店提供行李寄存服务,客人可在前台领取寄存凭证。酒店对行李的遗失或损坏不承担责任。
酒店在预订时将要求提供银行卡信息并进行预授权以验证有效性。
离店时,客人须将房卡交还前台。严禁携带任何属于酒店的物品,如有误拿,应立即告知酒店并归还,否则将按价赔偿。房卡为个人使用,不得交予他人。若未归还房卡,酒店将收取25欧元,并从客人信用卡中扣除。
儿童与加床
儿童须由监护客人全权负责,不得独自留在房间内。
应客人要求,酒店可提供婴儿床(视库存情况而定),仅限于高级房或豪华房使用。
3岁以下儿童可免费使用现有床铺。
3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不得共用该床铺。
每间房最多可提供1张婴儿床。
宠物
酒店不接待宠物。仅允许导盲犬及辅助犬免费入住。
团体预订
预订4间或以上房间视为团体预订,将适用特别条款。
责任
若客人未遵守酒店规章、安全及卫生条例,或因破坏、疏忽导致设备、人员或服务受损,须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赔偿费用。
客人对自身身体状况负责,酒店对因服务引发的任何后果概不负责。
场所礼仪
卫生与安全
客人应保持端庄、克制与礼貌,以维护场所的安宁。
严禁携带玻璃制品、非法物品或在酒店范围内吸烟。
违反卫生及安全规定者,将被立即驱逐,恕不退款。
破坏与噪音
客人应爱护房间及设施。
酒店在交房前已确认设备完好,客人应立即报告任何异常。
若发生损坏,客人需承担民事责任。酒店可按修复或更换费用向客人收费,即使损坏在离店后发现亦同。赔偿金额将从客人银行卡中扣除。
若因故意或过失造成酒店物品、家具损坏,酒店可要求全额赔偿,并追加1000€至2000€的罚款及损害赔偿。
若发生故意或意外的水灾、漏水,酒店有权要求赔偿所有损失,并要求赔偿其他客房的住宿损失。
若房间卫生状况极差,酒店可收取额外清洁费。若地毯、床品或床架损坏,最低赔偿额为1000€,用于修复及期间停业损失。
所有损害应直接向酒店赔偿,客人可向自身保险公司申请报销。
酒店所有房间均为无烟房。若在房间吸烟,酒店有权收取一晚房费作为清洁费用。若继续在非吸烟区吸烟,酒店将要求客人离店且不退款。
违反规章者将被要求离店且不予退款。酒店保留从预授权银行卡中扣除未申报消费及损坏费用的权利,无需事先通知客人。
客人不得在墙上钉钉、移动家具。
禁止喧哗,无论白天或夜晚。制造噪音或扰乱秩序者将被立即驱逐且不退款。为保障安宁,22:00至8:00须保持安静。若噪音影响他人,酒店有权请客人离店,无需声学检测(依据法国《公共卫生法》第R.1334-30及R.1334-31条)。如有严重骚扰,将报警处理。
酒店客房为休息场所,严禁任何商业活动。
禁止事项
为安全与公共利益考虑,严禁在房间及公共区域吸烟或使用电子烟(即使开窗)。
违反者将面临68欧元罚款或司法追诉:
2017年4月25日第2017-633号法令:关于部分公共场所禁用电子烟的规定;
2006年11月15日第2006-1386号法令:关于公共场所禁烟规定。
若退房后房间内仍有烟味,酒店将无法再出租。除68欧元罚款外,还将收取额外一晚房费。
使用电子烟或水烟可能触发火警报警器(感应器极其灵敏),导致全酒店疏散。若因违规引发报警,将收取150欧元的消防系统复位费。
禁止在房间内烹饪、用餐、携带外来饮品或清洗衣物。
投诉
对服务质量的任何投诉应立即向酒店提出。
保险箱
身份证件及贵重物品(手表、首饰、支付工具等)可放置于房间内保险箱。
客人有责任确保在设置密码后保险箱已正确锁好
遗失物品
若客人遗留物品,可要求邮寄返还。贵重物品将以挂号及保险邮寄,邮费由客人承担,酒店在收到费用后寄出。
恶意逃单
恶意逃单是指明知无力支付或故意拒付而假装愿意支付的行为。
此行为可被判处6个月监禁及7500欧元罚款,并须赔偿损失。
内部规章的接受
酒店内部规章适用于所有预订。任何住宿即表示接受酒店特别条款及内部规章。违反者将被立即终止合同并承担经济处罚。
若客人违反酒店内部规章,酒店有权要求其立即离店且不退款。
若客人违反上述任何条款
酒店有权立即要求客人离开,无需支付任何赔偿金。